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镜超声探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怀化市第二人民医院内镜超声探头采购项目进行院内招标,现发布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内镜超声探头
2.项目编号:HHSDERMYY-24043
3.采购项目预算:8万元
4.采购数量:1套
二、招标方式:院内单一来源采购
拟定供应商信息:
公司名称:湖南达嘉维康医药有限公司
公司地址:长沙市岳麓区茯苓路30号
联系人:傅民 联系电话:18975858865
单一来源理由:
内镜超声探头需要与医院在用超声内镜系统配套使用,因此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要求投标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证)。
3.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双方签名及身份证复印件(均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现场出示身份证原件。
4.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财务报表复印件。
6.不接受分包投标或联合体投标。
7.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www.gsxt.gov.cn/index.html)”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网页截图证明)。
8.特殊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A、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B、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投标人为产品制造商的: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②投标人提供的国内产品:A.为一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B.为二、三类医疗器械的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进口产品需提供总代理商的《营业执照》、《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以上所有复印件均加盖单位公章。
③投标人提供的产品不作为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出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相关依据,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招标项目要求与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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