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妇幼保健院的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子宫内膜癌筛查分析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子宫内膜癌筛查分析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2、委托代理编号:BDFR-2024CG-YY25
3、采购项目预算:980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医疗器材
5、评标方法:¨最低价法þ综合评分法
6、合同定价方式:þ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生效后场地具备安装条件15个日历天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至验收合格。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包名称 | 最高限价(元) | 标的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包1 | 98000.00 | 岳阳市妇幼保健院子宫内膜癌筛查分析系统配套设备采购项目 | 详见磋商文件 | 1 | 98000.00 | ¨ | ¨ |
说明:其中2个配套耗材仅招配送服务:样品裂解液(最高限价220元/瓶),一次性使用宫颈宫腔取样刷套装(最高限价298元/套)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不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þ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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