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延边中医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吉林省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延吉市延边林区分院南侧) 获取询价文件,并于 2024年 1 2 月 9 日 9 时 3 0 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JLTY-2024180
项目名称: 延边中医医院延吉市中医医院胰岛素泵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60000 .00元
采购需求: 胰岛素泵 (详见技术参数)
采购数量: 2台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自签订合同后30日内供货完毕
质量标准:合格
交货方式:由中标人负责将货物安全完好运抵交货地点、安装调试并保证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能力。
3.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2.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3.2.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如公司为2023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
3.4完税和社保要求:供应商须提供自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和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拒绝在近三年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6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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