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深圳市龙岗区乐淮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8日14:30: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LCZB-24133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乐淮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
3、预算金额:75万元
4、最高限价:75万元
5、采购需求:
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服务需求 | 备注 |
1 | 深圳市龙岗区乐淮实验学校2025年食堂主副食(非八大类)配送服务项目 | 1.0 | 详见招标文件 |
6、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3.2投标人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3.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记录名单;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形;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以上内容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3.4投标人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承诺)。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注: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等3个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青春路与龙飞大道交汇处启迪协信科技园4栋1320-132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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