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汪清县大兴沟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延吉市人民路1977-18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1月6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KGSF(ZB)-20243005
项目名称:汪清县大兴沟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19.8万元
采购需求:汪清县大兴沟镇中心卫生院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采购项目(详见技术参数)
标的名称: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
采购数量:1套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30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工业),供应商如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府采购政策需提供相关声明;
2.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的生产或经营能力,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3.2(一)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二)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三)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3.3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
3.4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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