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中山分行食堂膳食管理服务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 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 邀请 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 07-06-04A-2024-D-E32542
3. 项目名称: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中山分行食堂膳食管理服务项目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服务期限: 共 35 个月,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 7 年 12 月31日(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 ) 。
6. 服务范围: 中国工商银行广东中山分行本部食堂膳食管理服务及招待服务、招标人辖下各网点配餐服务及镇区员工食堂管理服务 。
7. 预算金额: 11,701,200.00元( 含税 )
8.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声明函)。
(3)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4) 投标人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以及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的截图,截图须显示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投标人的许可证书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 以下内容须提供资格声明函:
① 在与 招标人 的业务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 招标人 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没有违反 招标人 相关规章制度的重大情形 ;
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子项)项下的采购活动;
③ 除单一来源和上门询价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投标人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④ 投标人 的售后服务体系应涵盖 招标人及下属机构 所在区域 ;
⑤ 投标人 应具备 招标人及下属机构 的配送能力 ;
⑥ 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
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办理登记手续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获取 招标文件 的时间、方式 及招标文件 售价 :
(1)获取时间:
请投标人于 202 5 年 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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