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手术器械一批(更新)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258号鸿翔大厦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3月03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5-ZTH003
项目名称:手术器械一批(更新)
预算金额:3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手术器械一批(更新),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①投标人(自然人除外):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投标人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③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开户许可证和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④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 1.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 1.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 1.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以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⑧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各投标人应自行通过中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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