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736-JT2025001H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输液器辅助耗材采购(医用输液贴、止血带、治疗巾)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2月2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竞争性谈判公告项目概况
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输液器辅助耗材采购(医用输液贴、止血带、治疗巾)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并于2025年2月25日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36-JT2025001H。
2.项目名称:吉林省一汽总医院输液器辅助耗材采购(医用输液贴、止血带、治疗巾)。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62700元(单价金额:医用输液贴0.07元/贴;一次性使用止血带0.55元/条;一次性治疗巾0.36元/张)。
5.采购需求:预估年用量:医用输液贴40万贴,一次性使用止血带5万条,一次性治疗巾2万张(数量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6.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供货地点:吉林省一汽总医院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及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适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经营和供货能力。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须是制造商或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应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
(3)若供应商为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若供应商为代理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注: ①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无需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的,供应商无需提供上述要求的相关证件,但须提供该产品不属于医疗设备的相关证明文件;③境外供应商无《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的,可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④投标产品若在阳光平台上,提供阳光采购平台价格依据(截图)。
(4)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承诺函)。
(5)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承诺函)。
(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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