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城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JY-2025-009)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一、招标条件
本海城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 为自筹资金42.94359万元,招标人为海城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 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中药饮片一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海城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海城市中心医院中药饮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 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认证证书);
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应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认证证书》(GSP认证证书),且提供所投标产品生产厂家的《药品生产许可证》。
注: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 证证书》(GMP认证证书):2019年12月以后取得《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不需要提供《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CSP认证证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3月13日08时30分到2025年03月1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购买文件或网上获取。在规定的时间 内提交以下资料。需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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