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项目比选公告
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委托,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比选,有关事项如下:
1. 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项目,采购人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可前来参选。
2. 项目概况
2.1采购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项目
2.2项目编号:07-06-04A-2025-D-E09343
2.3采购方式:公开比选;
2.4项目规模及概况:采购内容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职工食堂食材配送供应商入库项目,入库供应商数量3家,合同期限为首次合同期限签订一年,在符合续签条件的情况下最多续签2次,连续合同期限(含首次及续签)最长不超过2.5年。
2.5划分标包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独立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供应商;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若分公司响应(参选):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3.2供应商须提供《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廉洁诚信承诺书》;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响应(参选)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响应(参选)资格(须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3.4.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相同含义的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3.5供应商近三年无以下行为:
1)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供应商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要求提供信用中国中的查询网页截图;
2)供应商存在行贿记录,要求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中的查询网页截图;
3)供应商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要求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中的查询网页截图;
备注:(以上三条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截止日在上述网站进行查询为准,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参选。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通过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chengezhao.com/)完成本项目的报名、采购文件的购买与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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