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食堂委托经营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食堂委托经营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6月27日 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5016
项目名称: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食堂委托经营
预算金额:0.00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采购标的一览表
合同包 | 招标标的 | 经营面积 | 服务期限 | 经营地点 | 经营内容 | 投标保证金(万元) |
1 | 福建技术师范学院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食堂委托经营 | 约2200㎡ | 五年 | 新校区(五马山南面片区)食堂位于12号楼二层 | 主要为学生、教职工和校内工作人员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以及承接相关活动团餐服务和为师生提供包间桌餐服务,并提供民族餐饮服务。包含大众快餐(含米饭套餐)、风味小吃(含各类面、粉食以及西北风味等)等,不得经营超市、烧烤、水果捞、瓶装饮料等。按有效期内《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 | 5 |
合同履行期限:本场地经营管理期限五年,2025年7月 1日至2030年6 月30 日止(经营所需的准备时间计入经营管理期)。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政府行为、招标人主管部门规定、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合同自行解除,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及相关赔偿责任。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承诺在以往经营的食堂项目中,未被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过且未作出损害学校声誉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2)参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卫生许可证》(部分地方多证合一的提供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行政主管部门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供证书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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