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南沙区东盛小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环市中路205号恒生大厦B座501室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8月14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SW25000FG2216
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东盛小学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360万元。(2025年预算金额140万元,2026年预算金额220万元,货款以实际发生额为准)
项目需求:
1.简要服务要求:见用户需求书。
2.本项目属于服务类项目。
3.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公司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公司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公司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信用记录: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之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不存在如下禁止投标的情形(按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声明函》中承诺):
(1)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投标的情形。
4.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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