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激光扫描检眼镜(广角)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4776号凯麒大厦8楼806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10月1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SJC-2025-CCCG057
项目名称:吉林大学第二医院激光扫描检眼镜(广角)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数量:1台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的合格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时间发货;自采购人通知发货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交货及完成安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2投标人须根据企业自身及所投产品性质具备以下资质:(1)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2)投标人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2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为2025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原件);3.4投标人需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3.5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5)在近三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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