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营养食堂及金山院区部分辅助用房出租项目的采购活动,现欢迎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福州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街院区营养食堂及金山院区部分辅助用房出租项目
2.项目编号:FJLQ20250127
3.预算金额、最低限价:
采购包 | 标的名称 | 出租期限 | 租金(管理费)底价 | 所属行业 | 主要内容 |
1 | 东街院区营养食堂出租 | 3年 | 41.26万元/年 | 餐饮业 | 详见招标文件 |
2 | 金山院区部分辅助用房出租 | 3年 | 14.52万元/年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详见招标文件 |
4.招标内容及要求:详见上表及招标文件第五章。
5.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采购包1和采购包2:
(1)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2)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3)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4)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5)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6.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6.1法定条件: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6.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 评审点具体描述 |
廉洁承诺函 | 投标人须提供廉洁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
资格承诺函 | 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
特定资格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投标人应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出具符合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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