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某单位2025-2026年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二、项目编号:2025-VGBRXF-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主副食品配送 | 提供和配送肉类、家禽类、鱼类、水果类、干货类米面油类、添加剂、糖类、奶类饮料类、日杂类等品种的采购供应 | 采购单位指定位置 | 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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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 75万元 ;
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供应商提供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如提供的为2022-2024年度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内(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纳税证明的根据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社会保障金根据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七)投标供应商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八)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十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提供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0月24日至10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 线上申领 。
(三)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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