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咸宁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镜身)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6万元,招标人为咸宁市中心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附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宁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镜身)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宁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镜身)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如为所投设备医疗器械制造商或代理商,供应商须具备相应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所投设备属于国家医疗器械管理的,一类医疗器械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二类及以上医疗器械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投标人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书;投标人为国内总代理的,须提供其为国内总代理的相关证明材料。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04日08时00分到2025年11月04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文件获取联系人及电话:刘工027-86653446-812)
(1)现场获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及报名表(见附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到武汉创世纪招标有限公司获取文件。
(2)网上获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及文件获取登记表(见附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3353123325@qq.com),报名时间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不办理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05日14时30分
递交方式:咸宁市同惠国际广场A座1408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05日14时30分
开标地点:咸宁市同惠国际广场A座1408
七、其他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咸宁市中心医院
项目名称:咸宁市中心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镜身)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电子支气管镜(镜身)/一批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3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咸宁市中心医院现计划采购一批与原设备主机品牌(奥林巴斯290系列)相配套的电子支气管镜(镜身),原厂产品能与原设备奥林巴斯290系列相匹配,各个端口能完美驳接,以此发挥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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