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本医用气(液)体供应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编号:1639-25603613057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预算金额:62万元(超过预算予以否决),招标人为上海市嘉定区江桥医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规模:本项目为医用气(液)体供应服务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七部分 。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医用气(液)体供应服务项目
001 医用气(液)体供应服务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8.本项目不接受分包或转包;
9.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包件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项目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10.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包括代理商受委托的厂家)必须持有省级或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证书中应注明生产范围:医用氧(气态氧);投标人必须持有《药品再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准通知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1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委托的运输单位必须持有国家或省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家或省市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3.所提供气体的生产厂家(包括代理商受委托的厂家)必须具有有效的由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气瓶充装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2025年11月05日09时30分00秒---2025年11月11日15时30分00秒
获取方法:自行下载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00秒
递交方法:详见文件
开标时间:2025年11月25日10时00分00秒
开标地点及方式:详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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