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食堂食材及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三次)
二、项目编号:2024-JK05-F1001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计量单位 | 单价(元) | 数量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备注 |
1-1 | 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第六章 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年 | 0.00 | 0 | 详见商务要求 | 吉林省 长春市 | 服务期限两年,年预估筹措金额186万元 |
本项目内容涉及米、面、食用油、蔬菜、水果、肉品、蛋禽、水产冻货、调料、杂粮、豆制品、奶制品等全品给养物资的采购及配送,年均筹措金额预计为186万元。伙食每月平均总量:各类蔬菜:6500斤;各类水果:5200斤;精猪肉:1500斤;精排骨:700斤;牛肉:400斤;鸡肉:420斤;鸡蛋:750斤;海鱼、虾等冰鲜类食材:1000斤;食用油:20箱*4桶/箱=80桶(5L);白面:900斤;大米:3400斤;鲜牛奶:200箱*16袋/箱=3200袋(200克);酸奶:6800袋(90克/袋);各种调料品、干货(木耳、腐竹、花生米等):9000元左右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2.投标供应商一般不得使用被禁止供应商(含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的产品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确需配套使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确需配套使用的情况说明,且选用产品的合计金额不得超过项目总金额的30%,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供应商在选择投标产品时,须通过军队采购网查询、向配套产品生产企业函询等方式,确认选用产品是否属于被禁止供应商或禁止范围内产品,因选品问题导致的投标无效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项目预算:无预算
3.最高限价:
采购包1:不涉及
4.供应商中标情况:
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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