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珠海某部食堂主副食品配送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VGBRDB-F1002
三、项目概况:
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1 | 食材配送 | 详见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珠海市香洲区 | 供货合同期限为2年,每年签订1次(期限12个月),前三季度履约考评、满意度达标后,再组织续签1年。 |
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
2.项目预算:人民币499,600.00元;
3.最高限价: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报价,报价不得高于100%。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九)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前,应当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完成注册登记备案工作。
(十)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与营业执照合并办理的,提供扫描营业执照二维码后的有效备案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5年11月25日至12月03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点:广东省珠海市(具体联系采购单位欧阳韬)。
(三)申领方式
线下申领。投标供应商携带材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招标文件。
(四)申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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