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 ||
品目 | 工程/修缮工程/房屋修缮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行政区域 | 福建省 | 公告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 14:2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00 至 11:59:59下午:12:00:00 至 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1号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2月12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1号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65.0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张秀鸿、唐丽玉 | ||
项目联系电话 | 0591-83393306、0591-83393301 | ||
采购单位 |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州市通湖路330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591-87615440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张秀鸿、唐丽玉0591-83393306、0591-83393301 | ||
附件: | |||
附件1 | arch工程量清单-职工食堂改造项目20221114.xlsx | ||
附件2 | 图纸 2.rar | ||
附件3 | 图纸3.rar | ||
附件4 | 参考图片.doc | ||
附件5 | 定稿 11.29.docx | ||
附件6 | 图纸 1.rar |
项目概况
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FJGC[CS]2022019
项目名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2.9427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
1-1 | B0801-房屋修缮 | 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635000 | 建筑业 |
1-2 | B0801-房屋修缮 | 职工食堂改造项目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文件 | 15000 | 建筑业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食堂改造完成,通过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明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描述: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非中小企业的将被拒绝,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供应商提供的工程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应对应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模板,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是对应模板的或者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填写的行业与招标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不一致,均不予认定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明细:执行本合同包所需的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特别要求(本文件中其他地方描述与此处不一致,以此处为准) 描述:是指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2)明细:报价人须具有施工承包资质: 描述: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明细:报价人须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描述:报价人须提供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应提出相关资格要求;如属于特定行业项目,供应商应当具备特定行业法定准入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29日 至2022年12月0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1:59:59,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获取磋商文件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1号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2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1号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备案编号:K-364601-JC-202211-B4224-FJGC。
2、项目经理:经办人(张秀鸿/0591-83393306)、负责人(唐丽玉/0591-83393301)。
3、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2)《福建省省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政策。(3) 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民政厅 福建省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政策的通知》。(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5)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闽财购〔2020〕11号、《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闽财规〔2022〕13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建省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地址:福州市通湖路330号
联系方式:0591-8761544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中美大厦二十四层东单元
联系方式:张秀鸿、唐丽玉0591-83393306、0591-83393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秀鸿、唐丽玉
电 话: 0591-83393306、0591-8339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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