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春市康宁医院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网址:http://www.zcygov.cn)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3-12-01407
项目名称:长春市康宁医院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人民币239.5万元(采购人不接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
采购需求:医疗康复设备购置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签订合同后45天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③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4投标人不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请依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2月27日8时30分至2024年1月4日16时00分止
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自行下载
方式:网上免费获取。投标人可自行在政采云平台(http://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咨询电话:0431-81697018。
售价:¥0元(人民币)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www.zcygov.cn)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1月18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项目,供应商需在开标现场即长春市二道区洋浦大街6999号凯利中心AB栋二楼开标四室(吉林省同晟科技有限公司)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1正2副)及电子版(U盘)并通过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制作并递交电子响应文件。
(1) 操作流程: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注册入库成为正式供应商后,在平台上按《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进行投标操作。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平台,并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完成解密。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无法完成办理的,后果自负。投标人在政采云平台上传投标文件时,应使用企业CA,若使用法人CA上传导致开标当天无法解密或超过解密时间,是投标人的潜在风险。
(2)CA锁办理网址:请投标人自行办理CA锁,网址链接(http://www.anxinca.com/kehu/zcy/kh-zcy-zsshenqing.html);
(3)收到 CA锁以后在政采云登陆界面,点击 CA 登录-CA 驱动下载-下载并安装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和安信CA 驱动,账号绑定 CA 后才能进行响应文件制作;
(4)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 CA 认证的响应人将无法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数字证书办理时限为3-5个工作日,响应人须自行考虑办理时间,由于响应人自身原因在开启前无法完成办理,后果自负;
(5)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6)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政采云平台将予以拒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发布媒介:《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若经第三方转载后无论内容是否一致,均与本公司无关。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投标人请注意: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本项目活动期间关注网站信息,所有有投标意愿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书面回复。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变更、延期等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没有及时查看、下载文件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康宁医院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农安县古城街181号
联系方式:姜学刚0431-83272942转80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中建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经开区东方广场万豪国际B座718室
联系方式:徐晓梅 0431-81805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晓梅
电话:0431-81805500
4.监督联系方式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联系方式:0431-8986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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