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第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市天河北路626号保利中宇广场A座25楼前台(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邓小姐,020-88260060)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10-2440YDZB7697
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第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预算金额 (人民币) | 服务期 | 所属行业 |
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第五幼儿园食堂食材配送采购项目 | 1项 | 150万元/三年(50万元/年)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年度考核合格后再续签) | 批发业 |
2、采购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3、采购类型:服务类。
4、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至所有服务履行完为止。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3)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 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提供书面声明);
(6)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7)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9)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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