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中心医院的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中心医院2024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重新立项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184号
3、委托代理编号:18823-20240819-426
4、采购项目预算:2,48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最低价法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在正式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检测运行及验收工作。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最高限价(元)标的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标的预算(元)节能产品进口产品
包1440,000血液净化机详见招标文件2450,000
包2580,000激光治疗仪详见招标文件1600,000
包3400,000呼吸热量代谢测试仪详见招标文件1450,000
包4580,000医用真空全自动清洗机详见招标文件1980,000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包2:
(1)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包3:
(1)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医疗器械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注册证。
(3)所投医疗器械不是自行生产,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4)所投医疗器械为自行生产的,必须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包4:
(1)供应商需提供《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
(2)所投设备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
文章推荐:
福建省漳浦民族中学2024-2025学年食堂食品配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