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疾病预防控中心2025年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项目概况
通化市疾病预防控中心2025年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报名期内购买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4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YJS-2025-004
2.项目名称:通化市疾病预防控中心2025年艾滋病检测试剂项目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人民币26.0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26.00万元
6.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名称质量标准
艾滋病检测试剂(详见招标文件)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
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在本项目经营范围内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标的属于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的,允许该行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参加响应;
2.2资质要求:
2.2.1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2.2.2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所投产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2.3投标产品若纳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第一类医疗器械须具有备案凭证,第二、三类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若已办理两证合一则只需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2.3经营状况良好,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完整有效的企业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为上半年的,提供本年上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的上述材料;投标截止日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的上述材料)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在投标截止日前,六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2.4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的缴税凭据或完税证明等扫描件;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2.5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任一月份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扫描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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