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5年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7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GC-FS-C-2025-043-1
项目名称:2025年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要求 | 服务地点 | 项目实施期限 |
1 | 1 | 2025年食材采购配送服务项目(二次) | 详见第三章磋商内容及要求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后1年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资格标准:
1.1.1凡有能力提供本磋商文件所述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企业均可能成为合格的供应商;
1.1.2供应商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
1.1.3供应商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
1.1.4供应商须提供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1.1.5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1.6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7信用记录查询结果;
1.1.8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件复印件。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新的食品经营销售方面规定的,应从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并附上有关制度规定予以佐证。
1.1.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注:(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2)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资格承诺函。(3)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4)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是指提供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是指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函。(6)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是指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截止后,资格审查工作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使用规则等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项号16中信用记录查询及使用的规定。(8)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 (格式详见附件),若按附件内容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在响应文件中可不提供磋商文件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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