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点军区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宜昌市点军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DJZ0933-2025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4-2025-00115
3、项目名称:点军区中小学校及公办幼儿园食堂米面油食材供应商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330万元(本次报价以下浮率的方式报价,据实结算,最终不超过330万元)
6、最高限价:330万元(本次报价以下浮率的方式报价,据实结算,最终不超过330万元)
7、采购需求:选择1家供应商为点军区全区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食材等进行配送。(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下一年度合同)。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完成。中小微企业需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药品经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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