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509-SZZJ-C2025-0050
项目名称:2025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70万元,且不能超清单内单项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苏州市吴江区儿童医院2025年中药配方颗粒采购及配送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中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日期以采购人要求为准);或实际结算合同金额达到预算总金额(二者中以先到者为准)。具体根据实际工作量进行结算。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有效期内的《药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完成中药配方颗粒备案、具备GMP认证(生产)或GSP认证(经营)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网上报名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11-04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
五、开启
时间:2025-11-04 13:30 (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开平路998号3楼不见面开标室07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及《关于印发<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苏财购〔2022〕16号)的规定。苏州市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实施意见>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开评标过程中如有问题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及时通过报名时在投标确认函模块留存的手机号与供应商联系。此号码在开标截止之前可修改,以响应文件中投标函保存的最新号码为准,请供应商确保该手机号开评标当日通讯畅通,否则导致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如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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