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2025-2026年副食品配送服务(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2025-JKFDEY-W1002 三、项目概况: 1.招标内容:采购人拟通过公开招标形式,优选副食品采购及配送供应商,主要内容为采购人所属食堂提供为期1年的肉类、水产、果蔬、蛋奶、豆制品、干货、淀粉制品、油脂类、调料和其他类副食品的采购、配送以及相关服务。年采购金额预算约1410万元。本项目共分五包: 第一包:为河北省承德市丰宁县及张家口市赤城县某两家食堂优选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年采购金额380万左右; 第二包:为河北省承德市滦平县某两家食堂优选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年采购金额380万左右; 第三包: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某相邻两家食堂优选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年采购金额230万左右; 第四包: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某相邻两家食堂优选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年采购金额230万左右; 第五包:为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某食堂优选副食品配送服务供应商,年采购金额190万左右。 2.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3.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 本项目每包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一家投标供应商最多中2包。本项目按照包一、包二、包三、包四、包五的顺序评审,例如:投标供应商分别中标包一及包二,可继续参与评审,但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1)须具备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2)投标供应商参加本采购项目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www.plap.mil.cn)进行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注册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3)投标供应商必须在各食堂驻地具备承担副食品供应需要的实体经营场所或库房、中转仓、食品加工地等技术能力和工作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关于食堂驻地的说明:坚持就近有利的原则,第一包必须在张家口市境内或者承德市境内,第二、三、四、五包必须在承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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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2026年副食品配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2025-JKFDEY-W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