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永安监狱2025年办公用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建硕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永安市国林路151号2幢101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3月2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Y2025-CG009
项目名称:永安监狱2025年办公用茶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附1:采购标的一览表
采购标的一览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 预算 | 合同包 预算 | 磋商保证金 | 所属行业 |
1 | 1-1 | C23139900 其他批发服务 | 永安监狱2025年办公用茶配送服务 | 1项 | 150000.00 | 150000.00 | 1500.00元 | 批发业 |
注:1、本项目设一个合同包,供应商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个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一个合同包中的部分的服务内容进行响应,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2、本项目合同期为1年,总计预算金额为15万元,但合同期内,该合同包实际采购金额达到该合同包预算金额时,合同自动终止(即视为配送期限届满)。 3、本项目报价采用统一下浮率进行报价。供应商需在响应文件报价时分别写明下浮率和预算金额按响应下浮率下浮后的总报价。下浮率不得超出两位小数位,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供货期满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②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提供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成立年限按照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推算)应符合下列规定:a.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 2023 年度或2024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b.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c.无法按照以上 a、b 项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供应商(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 1 年及以上的供应商、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 1 年的供应商、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供应商),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
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以及执照,审计报告所签署的会计师资格证书;资信证明为提交响应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出具资信证明的银行须有材料能证明为基本开户银行;若资信证明写明复印无效,需提供原件或者在电子文本中提供资信证明原件的电子档,否则为无效资信证明。);若资信证明有写所致的单位(接受人),单位(接受人)名称为福建省永安监狱,否则无效。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供应商提供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a.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供应商,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缴纳凭据复印件。 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的供应商,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c.若为依法免税范围的供应商,提供依法免税证明材料的,视同满足本项资格条件要求。
④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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