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第十四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四平市第十四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四平市第十四中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NRXM-2025-004
2.3 采购类型:货物招标
2.4 采购需求:食堂大宗食材。(详见采购需求)
2.5 采购预算:100万元整
2.6 供货地点:四平市第十四中学校
2.7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一定的实体经营能力并具备相关经营许可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如果三证合一,只需要携带最新版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
3)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需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1年-2023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新成立企业提供就近年份,2024年以后成立企业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6)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以供查询(依法免税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企业信誉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提供信用中国(www.c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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